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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广厦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17日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0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71,789,092股为基数,每10股派0.5元(含税)。 三、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的财务审计机构。 四、通过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提案。 五、通过关于变更注册地址的提案。 六、通过关于公司拟向信托公司融资的提案等。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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