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5月17日 22:4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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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14日召开七届六十次董事会及六届十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及第七届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二、同意公司制定《公司董事会秘书工作制度》。 三、通过关于公司下属全资子公司长虹(香港)贸易有限公司(下称:香港长虹)发行3亿元境外人民币债券的议案,债券期限为3年,并同意公司为本次发行的债券提供全额连带责任担保。 四、通过关于为香港长虹提供2亿美元担保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为四川长虹电源有限责任公司提供人民币5亿元担保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七、同意公司向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支行申请人民币5.7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由四川长虹电子集团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担保。同时,同意将部分综合授信额度转授予公司控股子公司使用并提供转授信连带责任担保(本次转授信担保额度已经公司七届五十六次董事会审议通过)。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6月8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议案和关于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等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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