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5月17日 22:4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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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16日召开四届二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审议同意公司与湘潭九华经济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共同以货币出资设立湘潭国中水务有限公司(下称:湘潭国中),注册资本15000万元,其中公司认缴出资12270万元,持有湘潭国中81.8%股权,为其控股股东。 待湘潭国中正式注册成立后,湘潭国中将与湘潭九华示范区管理委员会(下称:管委会)签订《湖南省湘潭九华示范区自来水供水项目特许经营权协议》,管委会将授予湘潭国中九华示范区自来水厂项目特许经营权,特许经营期为该项目具备供水条件之日起至具备供水条件之日的第30个周年日。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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