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19日 07:2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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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国中水务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5日召开四届二十二次董事会及四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关于2010年度合并财务报表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四、通过中准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公司盈利预测实现情况的专项审核报告》、《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国中(天津)水务有限公司承诺的专项审核意见》。 五、通过续聘中准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担任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5月20日下午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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