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5月17日 22:4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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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17日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总股本为基数,每股派0.20元人民币(含税)。 二、续聘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分别为公司2011年度在中国境内、境外的审计师。 三、通过关于公司发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在中国境内一次或分次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短期融资券。 四、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本金总额不超过20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发行额度,并在注册有效期内滚动发行。 五、通过关于一般性授权发行人民币债券等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在中国境内或境外一次或分次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50亿元人民币的包括但不限于人民币债券的债务融资工具(不包括上述第三、四项议案项下的短期融资券和超短期融资券)。 六、选举产生公司第七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及监事会股东代表监事。 七、通过关于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经股东大会批准之日起的12个月内,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本金总额不超过100亿元人民币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额度,并在注册有效期限内滚动发行(上述第五项议案项下的债务融资工具不包括本议案项下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八、通过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等。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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