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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11日召开四届二十九次董事会及四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下称:本次交易)的议案:公司四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已审议通过本次交易的相关议案,现根据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汽车工业(集团)总公司(下称:上汽集团)及其全资子公司上海汽车工业有限公司(下称:工业有限)共同签署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及补充协议(于2011年5月11日签署),各方确定的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为其评估值29,118,756,830.05元(评估基准日为2010年12月31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已经上海市国资委备案)。根据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和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16.53元/股,公司拟发行股份的数量为1,761,570,287股,其中,向上汽集团、工业有限发行的股份数分别为1,431,207,595股、330,362,692股。 二、通过关于签署《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有关财务报告和盈利预测报告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资产评估相关问题的说明》。 五、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5月27日14:30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104”;投票简称为“上汽投票”。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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