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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10日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公司2010年末总股本295,250,776股为基数,每10股派1元(含税)。 二、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的审计机构。 四、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与甘肃中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购货合同(银精矿)》的议案。 七、通过《公司与甘肃洛坝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购货合同(铅精矿)》的议案。 八、通过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等。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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