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12日 20:3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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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豫光金铅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1日召开四届十六次董事会及四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2010年末总股本295,250,776股为基数,每10股派1元(含税)。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续聘中勤万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选举公司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部分高管变更的议案:其中,李继红不再担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任文艺为公司总经理。 六、通过关于变更公司经营范围并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说明》的议案。 八、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置换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款项计人民币7,479.85万元。 九、通过关于公司收购河南豫光金铅集团铅盐有限责任公司部分资产及相关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十、通过关于《公司与河南豫光锌业有限公司供货合同(电解铅)》的议案。 十一、通过关于《公司与甘肃中盛矿业有限责任公司购货合同(银精矿)》的议案。 十二、通过关于《公司与甘肃洛坝有色金属集团有限公司购货合同(铅精矿)》的议案。 十三、通过关于《公司与阿鲁科尔沁旗龙钰矿业有限公司购货合同(铅精矿)》的议案。 十四、通过关于公司日常经营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十五、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等。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5月10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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