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5月10日 20:5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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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10日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每10股送5股派1元;同时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5股。 三、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单位。 四、通过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办理2011年度银行授信业务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起至2011年度股东大会召开日止银行融资总额的议案。 七、通过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最高额度的议案。 八、通过变更部分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议案。 九、通过申请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公司在中国境内发行本金总额不超过10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债券,债券的期限为不超过6年。本决议有效期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24个月。本次公司债券的发行方案以最终获得相关监管机构批准的方案为准。 十、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等。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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