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三安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5月6日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方案:以2010年年末总股本656,369,898股为基数,每10股派2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2股。 二、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公司截至2010年12月31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公开增发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增发股票数量不超过21,000万股(含21,000万股);本次发行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A股股东可按一定比例优先认购本次发行的股票。该议案需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五、通过《公司公开增发A股股票募集资金计划投资项目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六、通过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七、续聘武汉众环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 八、通过修改《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等。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