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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亨通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8日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收购亨通集团有限公司有关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4,450万股(含4,450万股);发行价格不低于29.59元/股;发行对象为不超过十家的特定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 三、通过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的可行性报告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董事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等。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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