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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百花村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7日召开四届二十次董事会及四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三、通过关于续聘五洲松德联合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新疆天然物产贸易有限公司未完成2010年度盈利承诺的议案。 五、通过公司2011年第一季度报告。 六、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撤销公司股票其他特别处理。 七、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部分高管人员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鸿基焦化、控股子公司豫新煤业2011年度借款额度分别为54,962万元、19,338万元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5月20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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