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27日 07:1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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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申通地铁股份有限公司与控股股东上海申通地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集团公司)于2011年3月28日签订了以下两份协议: 《关于资产使用的协议》的展期协议:公司将自2011年7月1日起至2016年6月30日止,因使用一号线车站、机电设备、隧道、轨道等资产,向集团公司支付资产使用费,每通行一次列车支付1250元资产使用费,预计全年支付资产使用费约2.65亿元。 “关于转让地铁一号线经营权”的协议:公司将自2011年6月29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止,无偿获得地铁一号线(莘庄站-上海火车站站)票务收入经营权。 上述事项均构成关联交易,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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