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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21日召开四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及四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首期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下称:激励计划):公司拟授予激励对象2,000万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激励计划有效期(自股票期权授予日起4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12.57元和行权条件购买1股公司股票的权利。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2,000万份公司股票(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为人民币A股普通股),占本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5,532.5712万股的4.39%。 本激励计划需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无异议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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