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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兰太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8日召开四届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中盐江西兰太化工有限公司(下称:江西兰太)银行贷款增加6,860万元担保额度的议案:担保方式为公司承担连带保证责任,江西兰太提供反担保;担保期限自借款合同生效之日开始到借款合同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止。该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截止本议案提交之日,公司累计对外担保总额214,600万元,均为向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且无逾期担保、涉及诉讼的担保、因担保被判决败诉而应承担的损失等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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