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19日 19:2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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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国小商品城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8日召开六届十一次董事会及六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不分配;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10股。 三、通过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义乌市惠商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4亿元,其中公司出资金额为9200万元;下称: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的议案: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小额贷款公司可向当地金融机构按其注册资本金的50%进行融资。贷款采用连带责任保证方式,按照各股东的出资比例一半承担各自相应的连带保证责任。根据50%的比例,公司对4600万元承担相应连带保证责任,期限二年。 截止目前,公司对外担保金额为2000万元(不包含销售商品房在商品房承购人尚未办理完房屋产权证之前,公司为其向银行提供抵押贷款担保)。 五、通过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授信的议案:对到期的工商银行等授信重新进行申请,授信总额95.3亿元。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5月13日13:30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415”,投票简称为“小商投票”。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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