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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15日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以2010年末公司总股本267,533,2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 二、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 三、通过关于核定2011年度公司贷款余额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投资建设巫溪县两会沱电站工程项目和镇泉引水电站工程项目的议案。 五、同意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下称:后溪河公司)向银行申请贷款并为其提供担保。 六、通过关于增加后溪河公司注册资金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公司对重庆城市公共交通站场集团有限公司为重庆公用站台设施投资开发有限公司贷款担保提供反担保的议案。 八、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 九、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等。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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