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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三峡水利电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决定在控股子公司巫溪县后溪河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后溪河公司)以其投资建设的两会沱电站工程项目和镇泉引水电站工程项目为公司担保提供反担保的前提下,公司以信用方式为后溪河公司向银行申请的38,900万元贷款本金及利息提供担保。待上述两工程项目建成投产后,转为以工程项目作抵押,并解除公司为其提供的担保。本次担保尚需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担保协议尚未签署。 截止本公告发布之日,公司担保总额为30,048.64万元(全部为对子公司的担保);无逾期担保。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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