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4月12日 09:1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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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4月8日召开五届十三次董事会及五届九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每10股派人民币0.946元(税前);无送股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通过公司首次公开发行H股之前的滚存利润由本次H股发行后的新老股东共同享有的议案。 三、通过2011年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外部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通过《公司关于2010年度A股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六、通过《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等。 上述有关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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