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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包头北方创业股份有限公司预计发生关联方采购82000万元,实际发生70457万元;预计发生关联方销售83000万元,实际发生87075万元(由于军品订单大幅增加所致),董事会对此超额部分予以追认。 2011年度,公司向第一大股东内蒙古第一机械制造(集团)有限公司(下称:一机集团)等关联方采购、销售货物,预计交易金额分别为88,000万元、92,200万元;一机集团预计为公司提供合计40,000万元人民币综合授信额度担保,预计按实际发生担保额的0.40%支付担保费;公司向关联方出租房屋等,租金收入预计为221万元。根据公司于2010年3月31日与一机集团签署的《资产使用协议》,约定公司2010年向一机集团支付土地租赁费27.482万元,租赁费每年调整一次,以调整时的相邻类似土地的市场公平价格为基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公司所租赁土地的相关税费由一机集团承担。公司在关联方兵器财务有限公司存、贷款,年初余额分别为376,045,738.37元、25,000,000.00元,年末余额分别为400,000,000.00元、60,000,000.00元。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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