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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31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有关批复文件,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不超过1,764,379,518股新股。该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6个月内有效。 公司股东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同盛集团)于同日收到中国证监会有关批复文件,其同意豁免同盛集团及一致行动人因以资产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而增持公司1,764,379,518股股份,导致合计控制公司15,062,667,604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66.19%而应履行的要约收购义务。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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