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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中央商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30日召开六届二十六次董事会及六届十二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按公司2010年末总股本143,541,859股为基数,每10股派1.60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 二、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续聘南京立信永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关于发放老职工一次性住房补贴用留存收益弥补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子公司计提特别坏账准备及预计负债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计提长期股权投资减值准备的议案。 上述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会议时间另行通知。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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