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31日 23:1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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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9日召开四届三十七次董事会及四届十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拟以2010年末股本总额3,487,458,977股计算,每10股派人民币1元(含税);资本公积不转增。 三、通过《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四、通过关于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发行短期融资券人民币38亿元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资产减值准备计提与转回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资产核销及资产减值准备转销的议案。 八、同意公司2011年向有关银行申请授信额度1500亿元,新增贷款额度计划为100亿元。 九、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计划为49亿元的议案。 十、同意公司设立全资子公司“葛洲坝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注册资本暂定为人民币20亿元,以公司所属的水泥分公司的净资产经评估后作为出资,不足部分以货币资金补齐。该公司成立后,水泥分公司将予以注销。 十一、同意公司与葛洲坝海集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公司控股72.29%,下称:海集房产)、重庆浩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葛洲坝重庆投资有限公司”,注册资本金为5000万元,其中:公司、海集房产分别出资1500万元、2150万元,分别持股30%、43%。 十二、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葛洲坝电力投资公司(下称:电力投资)与公司控股95.51%的葛洲坝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下称:葛洲坝工程)共同出资设立“葛洲坝青神电航开发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2亿元人民币,电力投资、葛洲坝工程分别出资16000万元、4000万元,分别持股80%、20%。 十三、同意公司设立斐济分公司。 十四、通过《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4月27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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