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29日 10:07 |
作者: |
|
| |
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注到,2011年3月26日,有关媒体发表了题为《中企利比亚损失或超预期,撒哈拉银行恶意索赔》的文章,经核实,该篇文章所涉及公司内容均与公司实际情况不符,公司特澄清如下: 公司未授权任何人就该文所述事宜接受媒体采访,亦未就该文所述内容对外发布任何消息,该文中所述任何观点均不代表公司。 2011年3月25日,公司收到撒哈拉银行发来的《履约保函延期函》,并非上述文章中所述《预付款保函索赔函》。事实是,公司于2008年9月4日向项目业主利比亚房建与基础设施部(HIB)开出履约保函,金额为1979.85万利比亚第纳尔(约合人民币10,493.21万元),有效期截至2012年9月15日。现撒哈拉银行要求将履约保函延期至2012年12月31日,鉴于该保函处于有效期内,公司认为没有必要进行延期,并正就此事与相关方交涉,该函对公司的经营活动不构成影响。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
| |
|
| |
|
| |
|
|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