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31日 07:3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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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金隅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召开二届十一次董事会及二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每股派人民币0.07元(含税)。 三、通过聘任安永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分别为公司2011年度境外核数师、境内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同意周育先辞去公司非执行董事职务;通过提议李新华出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执行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公司拟发行债券的议案:公司拟发行不超过26亿元的债券(包括短期融资券和中期票据),发行期限为短期融资券不超过一年,中期票据根据市场形势选择期限,最长不超过七年;发行对象为全国银行间市场机构投资者。 六、通过关于公司发行股份之一般授权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议案等。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5月24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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