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31日 07:3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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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9日召开四届二十五次董事会及四届十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9,242,421,691股为基准,每10股派2.00元(含税)。 四、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五、通过关于预计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金额的议案。 六、同意公司2011年度在累计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限额内,为下属控股子公司、共同控制企业和参股公司提供担保(包括公司控股子公司为其所投资的公司提供担保),且需符合相关要求。 七、通过关于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同意公司与沃尔沃(中国)投资有限公司、沃尔沃客车有限公司共同投资设立“上海新能客车动力系统有限公司”(暂定名),注册资本10000万元,其中公司持有60%股份;合资年限为20年。 九、同意公司以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245,304.96万元。 十、通过关于公司内部控制的自我评估报告的议案等。 十一、同意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会议召开日期等将另行公告。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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