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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龙净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9日召开五届十八次董事会及五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0年度末总股本207,9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4.8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 三、通过关于公司向相关银行申请授信总额度为人民币陆拾亿伍仟万元、美元壹仟万元的议案。 四、同意公司将节余募集资金(包括利息收入)4,998万元用于永久补充公司流动资金。 五、通过《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六、通过关于续聘天健正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七、通过《公司社会责任报告书》等。 上述有关事项须提交公司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会议召开时间将另行通知。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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