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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海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8日召开六届十二次董事会及六届十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0年年末总股本510,370,252.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元(含税)。 三、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对控股子公司担保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4月20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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