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29日 23:0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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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有关通知,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台州发电厂#2-#5机组和#1、#6机组(下称:台电关停机组)2011年度保留发电计划指标电量共39.366亿千瓦时的上网电量。经综合考虑相关因素,公司与关联方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下合称:替代发电企业)签署《2011年度台电关停机组替代发电协议》,其中,公司委托上述三家关联方替发上网电量分别为13亿千瓦时、2.75亿千瓦时、6.716亿千瓦时;替代发电企业应按月向公司支付差额电费。经测算,如不考虑替代发电价格因煤价变动而做调整的情况,2011年台电关停机组预计可从上述三家关联方获得差额电费收入约2.20亿元(不含税)。 上述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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