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29日 23:02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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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东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8日召开五届二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与浙江浙能北仑发电有限公司、浙江浙能嘉兴发电有限公司和浙江浙能长兴发电有限公司签署《2011年度台电关停机组替代发电协议》的议案。 二、同意公司与浙江国华浙能发电有限公司(下称:浙江国华)签署《2011年度台电关停机组替代发电协议》:根据有关通知,公司台州发电厂#2-#5机组和#1、#6机组(简称:台电关停机组)2011年度保留发电计划指标电量共39.366亿千瓦时的上网电量。其中,公司委托浙江国华替发上网电量9.9亿千瓦时,浙江国华应按月向公司支付差额电费。经测算,如不考虑替代发电价格因煤价变动而做调整的情况,2011年台电关停机组预计可从浙江国华获得差额电费收入约1.18亿元(不含税)。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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