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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7日召开五届七次董事会及五届五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现有总股本52,481.8161万股为基数,每10股派1.50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 二、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三、通过关于2011年度重大项目投资计划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公司在2011年拟向相关银行申请最高借款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为252,000万元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为子公司银行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关联方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八、通过关于续聘浙江天健东方会计事务所有限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报告审计机构的议案。 九、通过公司2010年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4月22日上午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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