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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海正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1日召开五届六次董事会及五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二、同意公司通过对全资子公司海正药业(杭州)有限公司(下称:杭州海正)增加出资的方式,将公司非公开增发A股募集资金净额133,414.55万元用于制剂出口基地项目,即:公司以全部募集资金净额向杭州海正增资,其中注册资本金增加30,000万元,超出注册资本金的部分计入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杭州海正注册资本将由50,000万元增至80,000万元。 三、同意公司以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中的59,520.94万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4月6日上午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第一项议案。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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