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27日 20:01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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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4日召开一届十一次董事会及一届六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 二、通过关于《公司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四、同意公司出资人民币1550万元,与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出资2200万元)、山西平阳重工有限责任公司(出资950万元)共同成立合资公司大同煤矿集团机电装备同正液压支架有限公司,占合资公司31%的股权。 五、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45500万元人民币建设高端液压支架生产基地(下称:液压基地)配套项目(电液控系统、研发中心)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液压基地项目追加投资的议案:同意使用超募资金40,204万元人民币,对首发上市募投项目-液压基地追加设备和基建投资。 七、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置项目储备用地的议案:同意投资不超过12000万元人民币购置243727平方米工业项目用地。 八、通过关于出资不超过3亿元独资或联合其他机构在上海浦东注册成立投资公司的议案。 九、通过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转增。 十、同意控股子公司郑州煤机综机设备有限公司从未分配利润中提取7000万元人民币转增为该公司注册资本,使其注册资本由3000万元增至10000万元。 十一、通过关于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机构的议案。 十二、通过关于部分监事辞职的议案。 十三、通过关于《内幕信息管理制度》等议案。 十四、同意于2011年4月22日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会议通知另行公告。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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