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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25日召开三届三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总股本12,823,626,660股为基础,每股派0.0651元(含税)。 三、通过关于续聘安永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预案。 四、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五、通过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发行、配发及处理公司不超过总股本20%股份的预案,该授权自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有效期1年。 六、通过公司2010年度履行社会责任的报告等。 七、同意召开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会议召开时间等相关事宜将另行公告。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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