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15日 06:3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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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煤电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11日召开五届五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分配,不送股,不转增。 二、通过关于预计公司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续聘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2011年度财务审计中介机构的议案。 四、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五、同意公司按出让方原始出资即1元/股受让郑州世纪长城置业有限公司所持煤电长城(注册资本3000万元)股本总额36%的股权,合计金额1080万元人民币。受让完成后,公司持有煤电长城87%的股权。 六、同意许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 七、通过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估报告等。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4月8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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