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14日 22:3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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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陆家嘴金融贸易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于近日召开五届十四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二、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2010年末总股本1,867,684,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1.5元人民币(含税)。 三、通过关于2011年度土地储备预算的决议。 四、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融资预案的决议:公司在2011年度包括贷款、债券在内的各类债务融资总额拟按不超过上年度末公司总资产的50%控制;在该总额内,接受控股股东贷款总额拟不超过30亿元,由控股股东统借统还,并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使用。 五、同意并授权法定代表人与控股股东上海陆家嘴(集团)有限公司签署《动迁安置房源清理协议》及《东明路商铺补偿协议》,对动迁安置剩余房源进行清算。 六、通过《证券账户及交易管理规定》。 七、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在建项目预算造价执行情况的决议。 八、通过关于公司2011年度新建项目预算造价的决议。 九、通过关于公司已竣工项目预算造价执行情况的决议。 上述有关议案需提交公司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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