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港集团”公布关于同盛集团延期提交有关补正材料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10日 09:06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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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上海国际港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上海同盛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简称:同盛集团)拟以其持有的相关股权为对价认购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事宜,同盛集团已按相关规定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下称:中国证监会)报送了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文件。 公司现接同盛集团通知:同盛集团已收到中国证监会就上述豁免要约收购申请发出的《行政许可申请材料补正通知书》,要求同盛集团于补正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对豁免要约收购义务的申请材料进行补正。 由于本次非公开发行申请尚在中国证监会审核过程中,按有关要求,同盛集团无法在上述期限内如期报送补正通知书要求的相关材料。鉴此,同盛集团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延期报送补正材料的请示,并将待相关补正文件齐备后,及时向中国证监会补充提供。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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