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08日 23:08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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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青松建材化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3月7日召开四届四次董事会及四届三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0年12月31日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4元(含税);资本公积不转增。 二、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三、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通过关于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五、通过2011年度贷款额度申请计划:同意公司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1.50亿元的三年期以下(含三年)的贷款额度,总额不超过64.50亿元的三年以上期限的贷款额度。 六、通过关于追认2010年度日常关联交易超出预计金额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2011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八、通过关于为阿拉尔青松化工有限责任公司贷款提供担保的议案。 九、通过关于对喀什青松新型建材有限责任公司增资的议案。 十、通过关于调整新疆青松西山建材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拟出资设立的控股子公司,下称:青松建材)生产线建设规模的议案:同意青松建材项目建设规模扩增为二条日产7500吨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协同处理2×300吨/日生活垃圾及配套2×15MW 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总投资概算为202095.27万元,比原投资概算增加了109717.27万元。 十一、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克州青松水泥有限责任公司年产260万吨熟料改扩建项目的议案,项目建设投资概算89678万元。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3月31日上午召开201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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