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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与昆明耀龙供用电有限公司(下称:昆明耀龙)于2011年3月3日签署《房屋买卖合同》,由公司向昆明耀龙出售位于昆明市春城路62号证券大厦四层建筑面积3261平方米的房产(规划设计用途为非住宅;评估价值22,652,200.00元),出售价格22,827,000元。此外,上述标的房屋于2006年9月16日起出租给云南嘉信实业有限公司(租期为五年),公司已取得承租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证明。本次交易成功后由昆明耀龙继续履行该租赁合同,并就相关事宜作出有关约定。 本次出售资产事项经公司董事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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