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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保税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13日召开董事会2011年第二次会议及监事会2011年第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不分红,不送股;以资本公积金每10股转增2股。 二、通过关于续聘北京天圆全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11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摘要。 四、通过关于外服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将截止2010年年末外服公司税后可分配利润余额22,402,976.25元中的15,742,071.61元作为分红基金,其中公司分配数额为14,356,769.31元。 五、通过关于长江国际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将截止2010年年末长江国际税后可分配利润余额116,249,897.03元作为分红基金,其中公司分配数额为105,486,017.67元。 六、通过关于扬子江物流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的议案:将截止2010年年末扬子江物流公司税后可分配利润余额2,292,202.82元中的1,100,000.00元作为分红基金,其中公司分配数额为770,000.00元。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3月18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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