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化东宝”公布董监事会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01日 07:4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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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东宝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28日召开六届十六次董事会及六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转让公司所持有的甘李药业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7,065万元,下称:甘李药业)股权的议案:公司拟将所持有的甘李药业全部29.43%的股权(公司投资额为3370万元)转让给甘李药业其他股东一致认可的第三方,转让金额为不低于人民币4亿元。 二、通过公司与甘李药业、通化安泰克生物工程有限公司(下称:通化安泰克)签署的《关于专利实施许可及专有技术授权使用的协议》:各方就通化安泰克拥有的[含有分子内伴侣样序列的嵌合蛋白及其在胰岛素生产中的应用]专利技术,及基因重组人胰岛素的原料药和各种制剂的规模化生产技术,及胰岛素类似物甘精胰岛素、赖脯胰岛素、门冬胰岛素原料药和各种制剂的规模化生产技术的授权使用事宜达成协议。根据通化安泰克与公司、甘李药业分别签署的《关于技术转让合同的补充协议》、《关于专利权使用等事宜的补充协议》,公司及甘李药业应在本办议生效后的30日内各自将剩余年度的专利维持费人民币800万元一次性支付通化安泰克。 三、通过公司派生分立方案:根据公司2010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过的相关决议,公司采用派生分立方式,制定公司派生分立方案。分立后,原企业公司存续,保留法人资格;新企业吉林利君东宝制药有限公司(下称:东宝制药)依法进行工商登记后也取得法人资格;分方后东宝制药注册资金为15,000万元人民币:其中(香港)利君国际医药(控股)有限公司注资9,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与东宝制药就业务分立等作出相关约定。 四、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吉林证监局现场检查整改报告,具体内容详见2011年3月1日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3月18日上午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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