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3月01日 07:4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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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方达再生资源产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分别对珠海华信泰投资有限公司(下称:华信泰)、辽源大成投资有限公司和林欢已就代东莞市勋达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勋达投资)或许志榕履行竞得股份对应的股权分置改革(下称:股改)业绩承诺义务的公开承诺予以公告。由于黄铮、吴为荣、吴伟英通过司法方式取得许志榕所持公司限售流通股有关文件无股改业绩承诺义务相关约定,需对该部分股权所对应的业绩承诺义务予以明确。截止目前,华信泰已向公司支付4000万元用于代勋达投资履行股改业绩承诺义务。 公司正在与相关义务人积极沟通,争取尽快与相关义务人就履行股改业绩承诺全部义务达成一致。因上述股改业绩承诺履行事项对公司影响重大,公司特申请股票自2011年3月1日起连续停牌,直至相关信息提交董事会审议后申请复牌。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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