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橡胶”公布关于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2月24日 20:03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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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天然橡胶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曾分别与中国工商银行海口海秀支行、交通银行海南省分行、中信银行深圳金山支行、中国银行海口海垦支行、中国农业银行海口垦区支行(下合称:专户银行)及保荐机构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保荐人)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下称:监管协议)。现根据公司二届二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变更募集资金存储方式的议案》,公司规范管理以定期存单方式存放部分募集资金,为此,公司分别与专户银行及保荐人签订《监管协议之补充协议》(下称:补充协议),就相关事宜作出有关约定。该补充协议生效后,构成《监管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与《监管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未约定的事项,以《监管协议》为准。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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