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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重集团(德阳)重型装备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19日召开一届三十次董事会及一届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公司2010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2010年12月31日公司股本总额1,690,000,0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0.50元(含税);资本公积金不转增。 二、通过关于公司2010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11年预计日常关联交易情况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推荐公司第二届董、监事会董、监事候选人的议案。 四、聘任马树扬为公司总法律顾问。 五、通过关于与中国第二重型机械集团公司签署800MN 大型模锻压机安装、液压集成、主电机、MCC 启动装置等合同关联交易的议案。 六、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投资3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全资子公司二重集团(成都)国际经济贸易有限责任公司。 七、同意投资重大技术装备产品数字化协同设计和敏捷制造集成应用项目,本项目总投资为8125万元,建设周期为3年。 八、通过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实际使用情况专项报告的议案。 九、通过关于2011年公司及所属子公司拟向中国银行等银行机构申请额度为2,119,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并办理信贷业务的议案。 十、通过关于公司为八家控股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担保额度为538,000万元。具体担保协议尚未签订。 截止2010年12月31日,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的担保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20,500万元,除此之外,公司未向其它任何第三方提供担保。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存在对外担保。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无对外逾期担保。 十一、通过公司2010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3月15日上午召开2010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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