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2月18日 20:14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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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接到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有关文件,同意公司将持有的柳州市兴佳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兴佳房产)国有股权协议转让给公司大股东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下称:柳钢集团)。2010年12月30日,按照双方的安排,公司依据有关评估报告结果,与柳钢集团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以人民币20,183,376.00元的价格将兴佳房产8%的股权全部转让。此次股权转让会增加公司损益约1858万元。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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