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2月16日 22:37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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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赣粤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2月16日召开四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撤消银三角立交收费站及延长昌九高速公路收费年限的议案: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有关通知文件精神,省政府决定撤消公司经营管理的银三角立交收费站,停止收费。原收费站资产归原单位所有,在建新站资产(含土地)由公司移交南昌县政府(下称:县政府),由县政府补偿公司已投入新站建设资金1200万元;银三角立交路桥产权由公司移交南昌市政府(下称:市政府),并由市政府承担管理养护责任,公司向市政府一次性支付管理养护费1000万元。作为补偿,经省政府同意,江西省发改委、交通运输厅同意延长昌九高速公路收费期限24个月,即由原来经营期截止2028年3月31日延长至2030年3月31日。 二、同意关于投资开发铜鼓温泉项目事宜:根据公司于2010年2月11日与铜鼓县人民政府签署的《江西省铜鼓县温泉小城镇综合开发战略合作框架协议》,公司同意控股子公司嘉圆公司在昌铜高速公路铜鼓服务区旁边投资开发铜鼓温泉小城镇建设与旅游服务综合开发项目。该项目总占地面积约3000亩,其中建设用地规模控制在1300亩左右,总投资控制在12亿元左右,实施分期滚动开发。 三、通过关于调整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鉴于王霄鹏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任时间已满六年,根据有关规定,决定提名唐波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3月16日上午召开2011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相关议案。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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