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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达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13日召开八届十九次董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同意聘请北京华远智和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为公司内控咨询机构。 二、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信达中建置业有限公司(下称:信达中建)和自然人杨菊素按持股比例对宁波恒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信达中建控股80%,下称:恒兴房产)增资共计6,000万元,其中信达中建增资4,800万元,增资后恒兴房产注册资本金为7,250万元。 三、同意信达中建控股55%的杭州华建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华建置业)向其股东浙江省建设房地产开发公司(为公司的关联法人)借入资金4,302.2万元,期限2年,年利率为10%。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四、同意华建置业向杭州市余杭区慈善总会捐赠11万元(在公司2010年度对外捐赠总额度100万元之外另行捐赠)。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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