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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源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11日召开四届十一次董、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补充事宜的议案:目前,本次拟出售资产及拟注入资产的资产评估报告已经出具(已经获得江西省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的备案核准),根据有关中介机构的审计、评估和盈利预测审核结果,董事会同意在公司四届九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方案的议案》的基础上对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具体方案进行补充,具体如下: 1、资产置换:公司将其持有的安源玻璃有限公司(下称:安源玻璃)100%股权、安源客车制造有限公司(下称:安源客车)68.18%股权、拥有的截至2010年7月31日应收安源客车债权、应收安源玻璃债权与江西省煤炭集团公司(下称:江煤集团)持有的江西煤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江西煤业)50.08%股权中的等值部分进行置换。交易基准日(2010年7月31日,下同),拟置出资产交易作价为其评估值760,690,097.47元。 2、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江煤集团持有的江西煤业50.08%股权与公司资产置换后的差额部分以及北京中弘矿业投资有限公司(下称:中弘矿业)、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下称:中国华融)、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信达)持有的江西煤业合计49.92%的股权。交易基准日,拟购买资产江西煤业100%股权评估值3,702,459,200.00元,扣除截至2010年7月31日未分配利润316,320,516.43元后,拟购买资产的交易作价3,386,138,683.57元。本次用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作价为3,386,138,683.57元扣除760,690,097.47元后的剩余部分,本次非公开发行价格为11.63元/股,共发行股份数量225,747,941股,其中向江煤集团发行股份80,412,446股,向中弘矿业发行股份133,674,169股,向中国华融发行股份8,515,462股,向中国信达发行股份3,145,864股。本次江煤集团、中弘矿业、中国华融、中国信达自愿放弃通过非公开发行认购的股份不足一股的部分。 二、通过关于本次重组有关财务报告、备考财务报告和盈利预测报告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公司重大资产置换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报告书》及摘要的议案。 六、通过关于本次交易涉及审计和评估的意见的议案。 七、通过关于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决议有效期的议案:该等议案于股东大会决议做出之日起有效期为1年。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1月27日14:00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进行,公司股东可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行使表决权,网络投票时间为当日9:30-11:30、13:00-15:00,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相关事项。 本次网络投票的股东投票代码为“738397”;投票简称为“安源投票”。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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