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城水业”公布董监事会临时会议决议暨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公告 |
|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12日 07:45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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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洪城水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11年1月1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四届五次董事会临时会议及四届二次监事会临时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如下决议: 一、通过关于公司拟吸收合并全资子公司南昌供水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23,500万元人民币,下称:供水公司)的议案:公司通过整体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供水公司的全部资产、负债、业务、人员等,合并完成后公司存续经营,供水公司注销独立法人资格。合并基准日为工商注销手续办理完毕之日。 二、通过公司投资新建南昌市城北水厂工程的议案:本工程推荐方案初步估算总投资为38562万元人民币。本项目建设资金由公司自筹和申请银行贷款解决。 三、通过关于托管南昌水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扬子洲水厂和所属德安(南昌)供水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托管南昌市政公用投资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所属江西蓝天碧水环保工程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公司部分高管变更的议案:其中,同意刘忠辞去公司总经理职务;聘任史晓华为公司总经理。 董事会决定于2011年1月27日上午召开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有关及其它事项。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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