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来源: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发布时间: |
2011年01月05日 22:49 |
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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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新电碳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价格于2010年12月31日、2011年1月4日、5日连续三个交易日触及涨幅限制,属股票交易异常波动。 经征询公司第一大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确认除了对公司于2010年12月31日披露的《关于公司重大资产出售及非公开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预案》给予支持和配合外,近三个月之内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予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 上述已披露事项目前正在进行必要的准备和修改工作。除此之外,公司董事会确认,公司没有任何根据有关规定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或与该事项有关的筹划、商谈、意向、协议等和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摘要仅供参考,以当日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公告全文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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